通过垃圾桶采购套取资金,供个人挥霍!江苏一地通报:专项整治已立案查处48人

Connor 欧易官方网站 2025-10-29 1 0

此次通报指出,2019年至2023年,他在担任南苑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期间,利用负责垃圾桶采购、垃圾亭房建设项目招投标、合同签订、验收付款等职务便利,为相关公司项目款结算等提供帮助,从中收受好处。

2024年8月,臧维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建邺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同年11月,因犯贪污罪、受贿罪,他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

通过垃圾桶采购套取资金,供个人挥霍!江苏一地通报:专项整治已立案查处48人

△资料图

垃圾分类是与群众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“关键小事”,考验着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。南京市建邺区自2020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以来,每年投入财政资金用于垃圾亭房建设维护与垃圾分类管理引导。

在推进过程中,问题也随之涌现。

有的社区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不严,拿着补贴却“挂名不干活”;有的垃圾亭房选址不合理,居民争议较大,成了“低效资产”;有的居民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,夏天异味较大。12345热线工单显示,2022年、2023年全区垃圾分类相关投诉量持续位居高位,其中垃圾清运类投诉占比近两成。

2024年以来,一场聚焦垃圾分类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在建邺区展开。

建邺区纪委监委紧盯市容环境治理资金使用、垃圾分类小型工程建设和行政监管执法三个“维度”,循线深挖,快查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推动系统治理行业乱象。截至目前,已立案查处48人。

针对虚报冒领专项补贴、对清运公司监管不力、利用清运业务收受好处等突出问题,建邺区纪委监委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,推动区街联动深化模式机制改革,把垃圾分类从过去政府“大包大揽”改成市场化运作,由物业负主责。

如今,垃圾分类不再是政府的“独角戏”,而是变成物业尽责、居民参与、社区协调的“大合唱”,为城市垃圾分类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。

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,在建邺区纪委监委推动下,区城管局陆续出台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、奖补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,规范垃圾清运流程,并对现有垃圾亭房建设开展专项评估。

为管好民生资金,所有奖补资金均纳入“阳光惠民平台”,每一笔钱的流向、发放对象都全程留痕,确保“钱花在明处、用在实处”;纳入“阳光物业”廉洁单元建设重要内容,建立奖补资金“亮·晒”机制,充分保障小区居民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
据介绍,整治以来,建邺区区涉垃圾分类及清运的12345热线工单量下降超20%,且无一起相关信访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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